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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和科技大學

113-2教師申請預估TA人數登記表

教學助理申請預估人數登記表

標*為必填欄位,若您已經有TA學生人選請填入(此為非必填欄位)。

教學助理相關事項:

1.申請配置TA配置TA課程以日四技、日二技、日五專為主

2.TA申請原則及資格:

a. TA須為本校五專三年級、四年級、五年級、大二以上及研究所學生。

b. 申請該課程TA高年級輔導低年級學生,且不得為該堂課修課學生。

3.擔任TA成績標準:須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。

4.教師申請原則:

a. 以本校專任教師為主,每一課程僅能申請一位TA

b. 已擔任一門課程的TA不得再重複申請擔任另門課程TA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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