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2教師申請預估TA人數登記表
教學助理申請預估人數登記表
標*為必填欄位,若您已經有TA學生人選請填入(此為非必填欄位)。
教學助理相關事項:
1.申請配置TA:配置TA課程以日四技、日二技、日五專為主。
2.TA申請原則及資格:
a. TA須為本校五專三年級、四年級、五年級、大二以上及研究所學生。
b. 申請該課程TA應高年級輔導低年級學生,且不得為該堂課修課學生。
3.擔任TA成績標準:須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。
4.教師申請原則:
a. 以本校專任教師為主,每一課程僅能申請一位TA。
b. 已擔任一門課程的TA不得再重複申請擔任另門課程TA。